我校有15项教研课题获得市级立项
日期:2006-03-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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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研究作为我校校本教研的主要形式之一,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在鲁校长亲自部署和督促之下,我校今年申报校级课题有20项,经评委初步审核全部立项为校级课题,其中有15项上报市教科所并立项为市级课题。
我校教研课题立项管理办法中对课题的选题、申报、实施、鉴定、奖励都有具体的规定,课题的选题必须针对学校实际情况(1) 选题必须有价值;(2)选题必须有现实性;(3)选题必须具体明确;(4)选题要新颖且有独创性;(5)选题要有可行性。每项课题的承担者首先要向教务处申报所研究的课题,并写出课题研究实施方案,然后由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各项课题进行审批认定。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对上交的课题进行立项,并采取措施加以引导,力求避免大而空、重复性、无创新、难完成等问题。
课题立项之后由教务处组建的评审委员会(分成文、理两个评估组)监督实施,评审委员会每学年组织两次校本教研课题检查评估。课题负责人要根据研究课题的进程提前向评估组提出阶段性评估或结题性评估申请,学校将根据课题进度和规定进行评估。
课题的成果鉴定主要分为三部分:(1)资格鉴定:根据成果是否是教育科学知识和方法的创新,科研成果分为:①无新意、仿效 ②略有新意、有一定说明、具体化 ③有新意、补充、发展 ④首创、全新。(2)综合评价:即通过自评、评估组评议等方式,根据成果评价标准(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给予综合的价值判断,对在学校立项课题通过评委评比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立项课题获奖备课组或个人学校将颁发证书并给入适当的奖励。(3)鉴定形式:即课题研究成果展示形式。主要有:研究课、实验报告以及课件、结题报告等。成果鉴定为1—3年为一周期,评审组将根据情况进行阶段评价和最终评价。